约定解除是指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在特定条件或情况下,一方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的一种权利。这种解除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人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约定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不同,法定解除是依据法律明文规定的解除事由而发生的,而约定解除则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要件:
合同必须明确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和情形,且这些条件必须是具体、明确的。
约定的解除条件必须确实已经发生,这是行使解除权的前提。
拥有解除权的一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式行使解除权,通常包括通知对方等步骤。
约定解除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即通过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来解除合同。
一方行使约定的解除权,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该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通过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订立时预先设定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解除权利,从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加灵活地应对各种变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