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记账法中,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以下是借贷记账法中借方和贷方的记录规则:
账户的左方(借方)记录增加额,右方(贷方)记录减少额。
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
账户余额通常在增加发生额一方。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意味着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在两个账户中进行记录,一个账户记作借方,另一个账户记作贷方,且借贷金额必须相等。
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额。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
负债类账户:贷方记录负债的增加额,借方记录负债的减少额。期末余额通常在贷方。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贷方记录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借方记录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额。期末余额通常在贷方。
成本类账户:借方记录成本的增加额,贷方记录成本的减少额。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
损益支出类账户:借方记录损益支出的增加额,贷方记录损益支出的减少额。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
收入类账户:贷方记录收入的增加额,借方记录收入的减少额。期末余额通常在贷方。
示例
假设某公司有一笔业务:
购买固定资产,花费10万元。
根据借贷记账法:
购买固定资产导致资产增加,因此这笔费用应记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金额为10万元。
同时,公司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减少,这部分减少应记入资产类账户的贷方,金额同样为10万元。
通过这种方式,借贷记账法确保了每一笔业务都在两个账户中进行了平衡记录,且借贷金额相等。
总结
借贷记账法通过借方和贷方的记录,确保了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并且每笔业务都符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不同性质的账户(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在借方和贷方记录的内容不同,但都遵循上述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