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
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教育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包括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
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这些部门法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涵盖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