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挂靠应当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户口挂靠所需的相关申请表,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投靠申请、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
提交申请后,需要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如果涉及跨区挂靠,则还需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办理迁出手续,同时开具户籍证明,确保无违法、违纪记录。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的投靠、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手续。
如果选择将户口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集体户内,则需要凭这些中介机构的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在办理户口挂靠时,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