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投诉的回复时间主要取决于举报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总结:
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举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告知反映人。
举报件办结后,承办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答复反馈。
对于情况复杂的举报,经相应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应超过30天。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60天内办结,若情况复杂,则要求在90天内办结。
如果举报人提出异议,承办部门需耐心解释和疏导,若反映提供新的证据材料,承办部门应认真补充核查处理。
对于匿名举报,视具体情况,适当向有关组织答复。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
综上所述,纪委投诉的回复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或60天内,具体取决于举报的复杂性和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效率。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回复时间可能会延长。建议举报人耐心等待,并保持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