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生产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生产传统糕点、饮料、保健食品等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若其生产的食品在一定区域内销售,也可能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进行登记备案。
生产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生产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生产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专门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涉及医疗器械生产过程的企业,如医疗设备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研发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检测和验证的企业。
涉及医疗器械销售和分销的企业,如医疗器械批发商、零售商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矿山企业(煤矿、非煤矿山)。
建筑施工企业。
旅馆业、印铸刻字业、旧货业、典当业、拍卖业、信托寄卖业、出入境服务行业等特种行业。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等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综上所述,需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涵盖食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等多个行业,具体企业类型和许可证要求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