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是指 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具体而言,土地储备项目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将拟收储或入库土地按照宗地、区域、工作时序、资金平衡等条件适当划分并纳入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后形成的管理基本单元。
土地储备的实施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其职责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目标,依法取得土地,并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土地储备机构则是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实行名录制管理。
土地储备的对象包括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这些土地需要经过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以具备供应条件。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综上所述,土地储备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旨在通过依法取得、前期开发和储存土地,以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为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