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的计算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包括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具体计算方式: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应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如果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那么应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有不同的实施细则,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