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落户上海的年限要求如下:
外省市人员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婚姻登记满5年,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建议:
如果符合结婚满10年且年满35周岁的条件,是最快落户上海的方式。
如果年龄或结婚年限不足10年,可以考虑通过其他落户方式,如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或应届生积分落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