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开庭时间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大致可以确定在以下范围内:
经济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通常在六个月内。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工作安排以及当事人的配合程度。
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则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一般来说,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三个月内会安排开庭。
若存在诉前调解等因素,则实际开庭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此外,如果无法正常送达给被告,还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这也会影响开庭时间。
综上所述,经济纠纷的开庭时间大致在立案后的一至六个月内,具体时间因案件性质、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当事人密切关注法院或仲裁庭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开庭日期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