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的补偿标准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每满一年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自行辞职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特定情形(如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种情形),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范围:劳动保护费用、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偿金额,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