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动、静态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指挥和疏导车辆、行人通行,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变化采取相应措施。
接受交通事故报警,勘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并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
处置各种交通意外,防止交通堵塞,处理群众反映的交通问题。
保卫重要领导、重要外宾的行车交通安全,以及重大活动路线、现场的交通安全。
参与城市建设与道路相关的设计、规划及交通设施建设,依法办理与道路交通有关的行政许可和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
负责本市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交通隔离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
对本市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核发、换发牌证,办理各种异动登记手续。
对新车、年检车、在用车、延缓报废车、事故车及参加重大活动的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对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发展状况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数据资料,并管理机动车实物档案和计算机信息系统。
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检查运政管理和路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
处理侵占、毁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检查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监督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情况。
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
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
实施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监督检查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风纪,检查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
管理交通稽查专用装备设施,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