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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案有哪些费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35:41    

法院办案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以下几类:

案件受理费

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见。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标准则根据案件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申请费

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公示催告、申请破产等费用。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这些费用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交。

其他诉讼费用

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有关证据确有困难,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异地调查取证和异地调解本案时按国家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差旅费用。

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而交纳的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总结:

法院办案时,当事人需要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出庭费用和其他诉讼费用。各类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负担方式,均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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