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人是指 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具体来说,机关法人包括以下几类:
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
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
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机关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
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和检察院也属于法人的范畴;
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付;
机关法人不得从事商业经营,不得乱集资、乱收费,不得滥用资金。
这些机关法人因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民事活动中与其他民事主体处于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