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迁入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提供迁移证件,如《准予迁入许可证》和《户口迁移证》。
婚姻相关证明
因结婚迁入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
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名义或其下属主管业务科办名义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例如,投靠类迁移需要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等。
购商品房落户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购房合同等。
务工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务工相关证明。
请根据具体的迁移事由和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