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应当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由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最后将报废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执行工作。
综上所述,汽车报废应当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地车管所)办理,具体流程包括提交报废申请、领取《机动车报废证明》、交售报废汽车、办理注销登记等步骤。建议您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