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十五年,最多能减刑 七年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具体减刑的幅度和条件如下: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才能申请减刑。
减刑后的实际服刑期限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判刑十五年,最多能减刑七年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的具体幅度和条件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服刑人员的表现、政策、个人能力、机遇等。因此,实际减刑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