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木种苗的出圃、调运、使用过程中,需要持有以下证件:
由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质检员签发,为苗木使用者提供有关苗木质量确切信息的证书。通过这一检验证明,可使所用苗木的质量得到保证。
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核发,证明苗木已经过检疫,不携带危险性病虫,可以安全种植。这是防止危险性病虫传播,保护林业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
苗木产地标签:
标签内容应当与实际相符,证明苗木的来源地。
对于需要向外县(市区)调运的苗木,需要办理该证书。
有些树种在移栽时还需要办理采集证。
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必须依法取得此证。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种苗生产者或使用者应确保所有相关证件齐全,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和苗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