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令是指在民事诉讼或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该证据的法律文书。这种法律文件允许代理律师在法院的批准下,向相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调查收集特定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调查令的签发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需要主动申请。
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
申请中应明确需要调查的证据材料。
调查令仅供持令人使用。
申请律师调查令的原因通常是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客观上不能自行调取收集的证据材料。律师调查令可以用于调查对方的财产、行踪等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中更全面地了解对方情况。
总结来说,律师调查令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旨在帮助当事人及其律师在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下,通过法院的批准获取必要的证据,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