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既归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和监督,也由上级人民法院管理。具体来说,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干涉。同时,同级法院之间也实行相互监督,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具有管理和监督职责。
此外,法院在职能上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单位和机关的干扰,确保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法院的主管部门,对法院系统进行统一领导和监督。
综上所述,法院既受到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也受到上级人民法院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