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用地是指 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这些设施是为了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设的,包括各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具体分类如下:
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蔬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局、居委会、派出所等。
包括行政办公用地、金融贸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大专科研设计用地、宗教用地等。
此外,公共设施用地还包括以下二级地类:
1. 机关团体用地
2. 新闻出版用地
3. 科教用地
4. 医卫慈善用地
5. 文体娱乐用地
6. 公园与绿地
7.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8. 宗教设施用地。
综上所述,公共设施用地是城市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满足公众的生活和工作需求,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