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举报是指 举报人在举报时越过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或者下级检察院,而直接向上级检察院举报的行为。这种方式通常用于案情非常重大、必须由上一级检察院查处才更为有利的情况,或者被举报对象是该基层检察院从事举报工作或者主管举报工作的干部或工作人员,或者被举报对象与该基层检察院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越级举报虽然是一种合法的举报方式,但通常不被鼓励或受理,因为它违反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相关行政机关可能不会对此类信访予以受理,而且越级举报可能会给举报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在遇到问题时,建议首先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或者下级检察院举报,并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