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托收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操作要求而有所不同,但大体步骤如下:
《托收协议书》和《付款授权书》。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托收协议书》和《付款授权书》。
填报并盖章确认后送交汇缴受理点。
受理点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系统并打印《托收信息确认书》。
单位签字确认。
打开浙江政务网,选择“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事项。
完成法人登录,可选择账号登录、扫码登录、法人证书、电子营业执照。
选定需重新发起托收的记录,确认托收金额后提交中心处理。
与银行签订协议,确保资金账户处于正常且可足额扣收。
公积金中心将在第二个工作日向银行发起扣收该笔款项的申请。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或相关银行,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