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判刑管制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57:40    

判刑管制是指 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违反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限制自由:

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包括限制政治自由、会客、外出经商、迁居等。

社区矫正: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期限: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综上所述,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但不予关押的刑罚方法,旨在通过社区矫正的方式,促使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