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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取得包括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35:48    

继受取得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基于原来的所有人让与某物而取得所有权:

例如,通过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价款后取得原属于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基于原来的所有人的转让合同而取得债权或其他可转让的权利:

例如,通过赠与或互易,赠与人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遗产的取得: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其他合法原因:

例如,因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创设的继受取得:

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如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抵押合同等民事或行政行为。

特定继受取得:

对特定标的物的取得。

概括继受取得:

对他人权利义务全部继受的取得,如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时取得全部财产和权利。

这些方式均可导致权利的继受,即取得者的权利是基于前权利者的权利产生的。继受取得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单一继受取得和全部继受取得,前者是对特定权利的取得,后者是取得权利概括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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