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 至少需要保存二年备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劳动纠纷的追诉期与劳动合同文本的保存期限一致,为处理劳动争议提供重要的时间窗口。无论是招聘员工还是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都需要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或审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