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民事诉讼中需要做以下事情:
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庭审。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到庭并携带身份证。
宣读诉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并进行举证,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
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
解答法官提出的问题。
陈述自己的辩论意见,并明确最后的诉讼请求。
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在庭审过程中遵守法庭记录和纪律。
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庭审前可以与律师沟通,准备证据,并在必要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这些步骤和准备工作有助于确保原告在庭审中能够有效地陈述自己的案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