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原告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附件及原件。
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
被告需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答辩意见,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应提前准备证人名单及他们的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委托他人进行诉讼,需要提供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清楚记录开庭时间和地点,并核对无误。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文书、合同、代理词等。
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手稿。
如手机(能上网的那种,进法院时出示“一码通”)、电脑(能上网,有时需要联网验证一些证据)、文具等。
如保温杯、纸巾、卫生巾、创可贴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仔细检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开庭时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