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可以向 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
职责包括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或亲自前往所在地的工商所或工商局进行申诉和举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负责处理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可以向其举报。
如果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还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和所在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