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包含以下要素和程序:
组织要件:包括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设立人要件: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设立人出资要件:实行资本确定原则,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设立行为要件:包括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等设立行为。
申请设立登记: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等。
审批与登记:如果需要审批的特殊行业,则还需要拿到审批文件,最后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发起设立: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义务: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进行出资。
发起人责任:发起人需承担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特别责任,包括出资义务和法律责任。
这些要素和程序共同构成了公司设立的基础,确保了公司合法、有效地成立并运营。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仔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步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