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双倍工资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应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书面提出离职。在离职后,劳动者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劳动者应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以便在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中使用。
通过以上措施,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得到应得的工资和补偿。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采取行动,以免错过法律规定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