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的追缴 由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追缴。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并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在侦查阶段负责执行追缴,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进行查证和追缴,并监督执行过程。
在侦查阶段负责执行追缴,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进行初步查证和追缴,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进行保管。
负责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部分的执行,包括对已经查封、冻结的资产进行优先处理,然后再追缴其他相关资产。
总的来说,赃款的追缴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确保追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将追缴到的赃款上缴国库,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