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非法营运需要以下证据:
包括收据、发票、营运的相片等。
同样包括收据、发票等。
涉及案件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和当事人的自述。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记录的相关证据。
例如谈话录音、营运过程的录像等。
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证据的鉴定结果。
这些记录可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
包括与非法营运相关的音频、视频、电子文档等。
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认定非法营运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证据,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