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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法人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40:55    

事业法人是指 经国务院或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国家或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等。

事业法人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从事社会公益活动:

事业单位不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有些事业活动可以取得一定的收入,但获取盈利并不是事业法人的目的和宗旨。

拥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

事业法人可以拥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这些财产和经费通常来源于政府预算拨款或社会捐赠。

依法设立:

事业法人的设立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并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成立。

以社会公益为主要目的:

事业法人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

总结来说,事业法人是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组织,主要包括从事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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