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组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巡查组负责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巡查组有权调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档案、会议记录等。
巡查组可以直接与被巡视单位和地区的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在必要时,巡查组可以直接带走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进行审查。
巡查组在发现问题和缺陷后,会督促采取整改措施或返工,并下发巡查通知(单)、通报。
巡查组有权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并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巡查组可以召开座谈会,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巡查组有权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巡查组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被巡视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干部作风。
巡查组有权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在必要时,巡查组可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这些权利使得巡查组能够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