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津贴计算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的60%
根据伤残等级,伤残津贴会定期调整,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每年增加一定金额,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可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更新,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或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