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盐厂需要以下手续: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必须经省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审查同意后,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获得批准后,应按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
如果开采矿盐,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领取采矿许可证。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许可证,如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等。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包括工商营业登记执照复印件、盐资源开发审查意见、县市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制盐许可证申请书、项目立项批文等文件。
在注册公司前,需要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并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办好营业执照后,需要三十天内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
如果经营涉及前置项目,如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等,需要先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办理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开办盐厂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和许可,涉及到的手续较为复杂,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