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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要准备什么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7:38:41    

卖房子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

原购房发票(复印件)

原购房合同

共有产权人声明

结婚证复印件(如适用)

委托书(如产权人不能到场)

银行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贷款合同、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等)

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银行卡

社保或税单(非沪籍购房者)

购房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等)

其他注意事项

卖方在签约时需要携带房本和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需亲自到场,若不能到场需提供委托书。

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交易双方需在签约30天内到地税局缴纳税款,买方的契税需要到房管局缴纳。

过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明、存量房网签信息表、原始购房或合法票据、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

买方需将购房款打入卖方在银行开户的账户,资金会被冻结,待过户完成后解冻并支付给卖方。

建议卖方在准备材料时仔细检查,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交易延误。同时,卖方在签约前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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