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发现个人印章丢失时,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获取报案回执。
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原印章作废,并载明新印章的启用。
到当地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拿到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印章店刻制新章。
通知所有可能与丢失印章有关联的业务伙伴、银行等,告知他们印章丢失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内部应进行调查,以确定印章丢失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
请确保在处理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