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结果出具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体而言,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若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因此,申请行政复议后,一般会在 30至60日内出结果,具体时间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及行政复议机关的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