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做工老板不给钱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给私人老板打工也算劳动关系,收集好为私人老板工作的证据,然后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期限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
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或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当积极收集证据,提供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便他们能够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请电视台等媒体给予帮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
通过以上途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