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机油的罪名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刑罚根据销售金额的多少分为以下几个档次:
1.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该罪行的量刑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是否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建议在从事相关商业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