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证明产权的文件有以下几种:
自然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
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证明房屋产权包括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簿、房屋他项权证等。
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
租赁房产时,需要提供房东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
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绘制分户平面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这些文件在不同情况下用于证明产权的归属和有效性。建议在办理产权证明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准备齐全上述文件,以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