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府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党政办公室(或党群工作局)
经济发展办公室(或经济发展局)
财政办公室(或财政局)
社会事务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综合执法办公室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办公室(或建设局)
环保办(可能属于经济发展办公室或社会事务办公室)
土地管理所
经管站(或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水管站(或农业站)
林业站(或农业站)
文化站
畜牧站(或农业站)
便民服务中心
这些部门负责不同的行政职能,如经济发展、财政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具体部门的设置和功能可能因地区和乡镇规模的不同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