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垫付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交警队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 先行垫付通知书。
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申请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受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交管部门开出的责任认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医院方开出的医疗费用等各项材料凭证。
对事故损害的相关认定,包括对相关事实、证据、损失情况的确认和证明。
驾驶员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伤者病历和 诊断证明。
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
医院账户信息,因为保险公司需要将垫付款项直接打入医院账户。
保险合同。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垫付通知书等。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应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清晰可辨的,并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格式化和提交。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不同的垫付情形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相关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