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买卖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
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申请表(原件)
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后期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建议:
在进行商铺买卖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