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发生迁移。
参保人员在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领取条件。
本人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线上办理:
下载并登录“四川人社”APP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进行操作。
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办理。
直接到户籍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如果已经按规定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入本旗县区范围内,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省、市、旗(县、区)转移,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提交关系转入申请。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