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村民可以直接提名候选人,然后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进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在这种模式下,提名候选人通常需要经过党内推荐和党外推荐,然后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村民委员会成员。
不提名党组织书记、支委候选人,而是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支委。
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再由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人数,通常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选民在一张选票上对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保护选民隐私,确保投票的独立性。
这些选举方式都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选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