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社保可以转移。以下是转移社保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户口本
社保卡
原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转移包括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单位缴纳的社保通常包括五险,个人缴纳的一般只有养老和医疗。
跨省转移时,既要转关系也要转基金,但统筹部分不转移。
社保迁移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依据《社会保险法》执行。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