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转出证明的步骤如下: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的社保局,以办理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离职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保转移时,原单位需提交相关手续,如《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社会保险中心会做减员处理。
社保转移证明应包含转出人员的基本信息、转入地社保机构信息、转出和转入时间、转移金额等。
如果需要,可以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操作,以保证社保顺利转移。